凌晨看了马化腾的两会提案《掌握全球文化产业主导权的建议》,顿时睡意全无,不由击节叫好。这是一篇高屋建瓴的好文,好就好在它提出了主导权这一战略性问题。我一直认为文化主导权是由话语权+定价权+发行权构成,这背后又隐藏着理论体系、内容生产、商业模式、品牌管理、版权交易、产品开发、市场占有等诸多环节,是一个浩大的国家工程。从目前看,的确是观念和政策等生态环境制约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而这个时点恰恰是中国赶超世界的机会,我们手中前所未有的握有一手好牌(不缺市场、资金、人才、内容、互联网工具),国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快速布局,切莫错过历史良机。
对该文我唯一不满意的是文化产业的提法,虽然符合官方口径,但不严谨、也不科学,各国定义都不一样,美国叫版权经济、英国叫创意经济,也有叫内容经济的,经济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比产业更为广泛,怎么到了我们这就降为产业了呢?文化是要素,是可以嫁接任何产业的,那文化产业的边界又在哪里呢?这是完全是自我矮化!是缺乏战略高度的表现!我一直倡导的理念是文化经济,想要做老大、想要全球化必须有这个高度。用产业去对经济非败不可,其实马化腾的困惑正来自于此,我们是按产业来制订政策,人家是站在经济的角度从国家层面制订战略。产业与经济,政策与战略,这就是差距!中国人讲究师出有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向世界喊出文化经济、文化力和文化价值体系的中国概念,而不要再去拾文化产业、软实力、巧实力这样的牙慧,这就是话语权!
文化经济的出现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历史必然产物。如果说农业经济是从地表获取资源解决人类的温饱问题(资源利用不充分);工业经济则是利用科技深度获取自然资源去规模化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过度使用资源不可持续);文化经济一定是充分发掘文化资源在更高层面上去满足人类精神层面的需求,进而减少对物质的依赖,实现二元价值的容介态。如果说工业经济我们是属于跟跑的,那么在文化经济来临的今天,我们要有领跑的雄心和文化的自信。我们要的是全球文化经济的主导权。
在战略上可以藐视对手,在战术上则一定要重视对手。以美国为例,他可以化我们的文(花木兰、熊猫等),我们为什么不去化他们的文(比如米老鼠、唐老鸭),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我曾突发奇想(这也是我的创意),就是制作一部数字化的孙悟空大战米老鼠(动漫功夫片)和猪八戒三戏唐老鸭(动漫呆萌版)。其目的有六:一是借他的影响力来传播我的影响力,在网络经济时代就是抓眼球、做事件;二是借他的品牌来树我的品牌,孙悟空的品牌价值不应该输给米老鼠,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三是通过领养公共lP来激活中国的内容生产,通过学习对手来提高自己的水平;四是向美国学版权经济,改变盈利模式(重复多次的版税与授权,而非一次性买断和一次性消费);五是想要当老大就要扭住老大打,我们的文化底蕴、市场需求、生产能力、资金规模、人才贮备都不输给他,在纸媒时代与影视时代我们输给他了,在网络时代和数字时代我们完全有理由超越他。六是内容制造上要下足功夫,要有足够的创意和国际性,从内容上要超越他,决不能简单图快,说到底还是内容为王。我们要从深厚的历史文化中提取养份,让孙悟空所代表的东方智慧与哲理去战胜和挫败美国人引以为自豪的小聪明、小幽默和其价值观。这是关键之关键,要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只有用文化力去应对巧实力,靠战略与实力去占领和引领市场,并用智慧和价值观去征服人心,我们才能真正获得文化经济的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