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要加大对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支持力度,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和方式,强化“智慧广电”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等12条措施,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开展疫情防控、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实现行业平稳发展。
《通知》指出,在加大对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支持力度方面,将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影视剧、电视节目、公益广告、MV、短视频等,优先列入重点选题和资金扶持范围,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调整优化结构,统筹存量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同时,加强对外宣传,通过“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将抗击疫情的优秀作品纳入对外译制推广的支持范畴。
《通知》强调,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促进“线下办”为主向“网上办”“掌上办”为主转变,逐步实现重点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通过“线上+邮寄”办理备案审批。此外,将进一步加强节目制作统筹管理,研究对突发事件等特殊题材电视剧审批的绿色通道,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审批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
除此以外,《通知》指出,要用足用好中央和地方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指导各类广电企事业单位协调落实有关减免缓缴税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房租等各项优惠帮扶政策措施,积极做好有关政策宣传、沟通对接,主动做好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